文字年华
窗台上的兰花又开了,三瓣两瓣的白,在初春的冷光里微微颤着。书案上堆着几本旧书,纸页已经泛黄,边角卷起,像是被无数手指摩挲过。
他惯于在清晨写字。天刚蒙蒙亮,麻雀在檐下啁啾,自来水笔便已经握在手里。笔尖在纸上沙沙地走,墨水渗入纤维,留下蓝黑色的痕迹。有时写至半途,忽然停住,眼睛盯着窗外的一棵树,或是墙上的斑驳影子,像是要从那沉默的物事里榨出些文字来。
文字这东西,说来也怪。几行黑字挤在白纸上,竟能教人忽喜忽悲。他记得小时候读鲁迅的《故乡》,看到闰土叫"老爷"那一节,不知怎地,眼泪便冲了出来。那时尚不解其中深意,只是单纯被文字刺痛了。
而今自己也写,才发现文字如刀,两面都锋利。一面剖开世界,一面割伤自己。他写过一篇关于父亲的短文,两千余字,写了整整一个月。每写一句,都要停下,抹抹眼角。那是父亲去世后第五年,记忆已经模糊,唯有文字能替他挽留些什么。
写字的人大抵孤独。邻居家的电视机日夜响着,他却宁愿面对一叠白纸。有时写得顺手,从早到晚不觉得饿;有时枯坐半日,纸上仍旧空空。废稿纸团起又摊开,最后总是塞进抽屉深处,如同埋葬自己的某一部分。
文字到底能留下什么?他常常自问。书架上那些装帧精美的文集,终有一日会被蠹鱼蛀空,或是被后人当废纸卖掉。然而他还是写,写那些无人问津的字句,写那些转瞬即逝的感触。不为别的,只为在时间的流里,刻下一道浅浅的痕。
暮色爬上书桌时,他合上笔记本。窗外,一个孩童正咿咿呀呀地念着广告牌上的字。那些笨拙的发音,在他听来,却是世上最美的声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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